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(2006-2020)


  《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 2006-20201》是根据《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( 2006年- 2020年 )》总体要求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贯彻实施省委提出的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总战略,按照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,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,本着严格保护耕地,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,保障浙江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,提高生态环境质量
的原则,在保护全省耕地资源的基础上,以保护为核心,统筹供给、需求、利用的关系,通过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盘活存量、挖掘潜力,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,按“保护、保障、挖潜、集约利用"的总体要求,促使全省形成一个资源节约、永续利用、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。
  规划坚持从浙江人多地少的省情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各市实际情况出发,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土地管理,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与整体控制。坚持把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,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,引导和促进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、由粗放向集约高效转变。
  规划以耕地保护与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目标,引进公众参与,强调规划实施从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的转变等诸多创新研究,加上内容丰富,成果齐全,得到了省内外众多土地研究及规划专家的高度评价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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